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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及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院内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16:11:29 阅读次数:427次

因我院检验科及病理科需求,现公开对检验科及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市场需求调研,并接受报名。具体信息如下:

一、调研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检验科及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ZSY-YLQXK-XM2023026

序号

名称

1

检验科及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项目要求:

1、卫生部或江苏省临检中心已开展的室间质评项目,必须参加且成绩合格(提供2022年室间质评证书为佐证材料);

2、所有项目必须开展室内质控,必须保证室内质控在控方可发出报告(提供2023年2月和5月的室内质控数据为佐证材料);

3、必须与我院LIS系统(东软)进行数据对接,所有结果必须通过我院LIS系统进行发放报告,乙方必须保证数据传输的及时、全面、准确。如系统对接过程中需要的接口费由乙方承担。

二、项目参与者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内容;

2、企业运营正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企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查封或处于破产状态。

三、项目参与者参加调研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封面: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目录;

3、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投标人无需提供);

5、具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需要,提供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8、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须包含医学检验科、病理科;

9、供应商检测用的仪器和试剂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

10、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认证;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明细报价表;

13、提供具体项目的报告时间;

14、项目整体服务方案、进度安排、应急处理措施等(格式自拟);

15、投标人项目管理、技术及售后服务人员一览表;

16、质量保证及详细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1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注:上述材料正本必须加盖参与公司的公章,一正四副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封面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0日起至10月17日10时止,每天8:15-11:45,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并将报名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及生产企业相关资质(传图片)、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发送至邮箱:yzsyylqxk@163.com,标题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本公司名称。纸质材料交至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科(门诊医技楼北侧二楼)

五、响应文件接收及调研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3年10月17日14: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调研时间:2023年10月17日15:00

3、响应文件接收及调研地点:扬州市仓颉路2号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三楼接待室

六、联系事项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837927

联系部门: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科(1号楼2层)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器械科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检验科及病理科外送检测服务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