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江苏省电力改革政策,降低医院电力采购费用,拟通过加入江苏省电力交易市场的方式,采购2023年度计划用电。诚邀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参与。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购电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服务期限:一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相关要求及报价方式:
(1)购电方全电量参与购电;售电方必须满足购电方用电需求,并负责办理相关用电变更,备案手续;
(2)购电方不承担电量偏差考核,购电方电量偏差由售电方全额承担;购电方全力协助售电方进行月度用电预测与计划;
(3)购电方只接受如下电价报价方式:在长协价、月竞价基础上进行让利,购电方全电量参与,不再进行收益分成,不接受偏差考核,购电方将全力配合售电方进行月度电量预报;
(4)售电方不得将此案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合同立即终止,并赔偿购电方的相关损失;
(5)报价方式:分别按长协价、月竞价单价让利(下浮数值)(分/kwh)报价。
5、售电方代办购电方线上、线下绑定手续,在政府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购电方2023年入市业务办理,因售电方工作延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售电方全部承担;
6、参与交易电量的比例方式:电量执行长协价占比应≥80%和电量执行月竞价占应≤20%的。比列方式作为重要的评标指标。
2、资格要求:
(一)售电方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规定的资料:
1、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谈判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售电方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售电方公章);
6、售电方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售电方公章);
7、售电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8、售电方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售电方公章)。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发改委售电资格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售电方公章);
2、提供江苏电力交易中心完成市场注册并公示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售电方公章);
3、提供近三年内国内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售电方公章)。
(三)售电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售电方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售电方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售电方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售电方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售电方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6、售电方在最近三年内有弄虚作假、串通投标、骗取中标情形的;
7、售电方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8、售电方在与其他用户合作过程中曾经出现过一般安全事故或问题且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其他用户使用过程中曾经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得到妥善解决的;
10、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售电方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递交时间:2022年12 月19日 前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 上午10:20
递交地点:因我院为新冠疫情定点收治单位,此次招标采用电子邮件和纸质文件密封邮寄方式递交我院。
电子邮件地址:yzsyjwb@163.com(纪委办)
邮寄地址: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甘八路与文昌西路交汇处西北角(扬州市火车站往西2公里),收件人:陈工 电话:13840317196 邮编:225200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三份(含每千瓦时让价最高方案)(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上午10:40
开标地点:因我院为新冠疫情定点收治单位,此次招标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和电话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开标)
评标方式:院内评标小组评标
中标方式:每千瓦时让价最高中标
5、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84031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