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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医用气体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 及跟踪审计单位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4 14:53:45 阅读次数:434次

我院拟采购医用气体系统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及跟踪审计单位,此次改造工程采购的施工监理和跟踪审计单位的工作大致范围如下:

1、对我院中心供气站中的供氧、真空负压和压缩空气站房的站内输气管道,汽化器汽化能力、氧气分气缸、储气罐、真空罐、调压阀、安全阀等进行符合交付标准的施工监理和跟踪审计。

2、对现有的真空负压和压缩空气站内的设备安装和改造进行符合交付标准的施工监理和跟踪审计。

3、对我院中心供气站至5#、6#病房楼的供氧、真空负压和压缩空气室外埋地输气管道进行符合交付标准的施工监理和跟踪审计。

4、对我院5#、6#病房楼室内的供氧、真空负压和压缩空气的输气管道、大流量气体二级减压箱、管道层阀等进行交付标准的施工监理和跟踪审计。

5、所有室内室外的供氧、真空负压、压缩空气输气管道必须采用不锈钢无缝钢管,管道安装中所使用的各类阀门、球头、球帽、焊咀和分气缸等必须采用不锈钢材质,不锈钢材质要求06Cr19Ni10及以上工程相关所用材料的施工监理和跟踪审计。

6、涉及管道安装所需的地面开挖、装潢破拆等再完成管道安装后需全部进行还原修复的施工监理和跟踪审计。

验收标准:对改造后确保我院中心供气站房供应的医用氧气、真空负压和压缩空气能够满足我院5#、6#病房楼中所有病床位及4#楼中30张病床位可同时使用高流量吸氧(60L/MIN/床位 100%纯氧)、真空负压吸引(30L/MIN/床位)及医疗设备用压缩空气(20L/MIN/床位)的需要。

本项目具体工作量:可现场查看

本项目工期要求:5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主要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工程监理资质甲级,跟踪审计需配备二级造价工程师1人及以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3)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与第(3)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服务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递交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9:00--9:30

截止时间:2022年9 月29日上午9:30

递交地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西侧二楼总务科

投标文件要求一式三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及地点(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上午9:40

开标地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式:院内评标小组评标      中标方式:低价中标

5、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40317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