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平安医院”建设需求,我院就安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人: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5万元(详见主要设备一览表) |
|
购货及安装周期:3个工作日 |
|
2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 |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与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联系, 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
4 |
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22年09月30日上午9:30时,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报价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扬州市文昌西路延伸段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卫科 。 |
|
响应文件份数:1份正本,3份副本 |
|
联系人:王科长 |
|
联系电话:18012132078 |
|
5 |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现场报名或扫描压缩发送至邮箱(yzsy2018@163.com),确认报名成功后,最早于9月26日获取招标文件。 |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28日17时 |
|
6 |
招标监督: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纪委办公室,负责本次招标全过程监督,联系电话0514—87837915。 |
7 |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 (二)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到达采购人现场时,应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全程佩戴口罩。 (三)投标人授权委派人员递交具有其本人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如存在隐瞒上述情况,本人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尺寸(供参考,以合乎现场实际为准) |
安防位置 |
1 |
X射线一体机(安检机) |
1 |
长≤1670,宽≤770,≤高≤1240 |
预检分诊闸机外 |
2 |
人脸识别测温金属探测门 |
1 |
高≥2280,通道宽≥715 |
传达室 |
3 |
人脸识别测温金属探测门 |
1 |
高≥2280,通道宽约1200 |
传达室 |
4 |
手持金属探测器 |
1 |
|
传达室 |
5 |
台式液体检测仪 |
1 |
可检容器尺寸60mm≤高度≤400mm,30mm≤直径≤200mm,容积≥100ml |
预检分诊闸机外 |
6 |
综合管理平台管线预留(开路、埋管、预留线)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