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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门诊开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 13:25:49 阅读次数:1620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满足广大群众的就医需求,我院于2022年5月16日开始恢复门诊及其他诊疗服务。


门诊就诊须知






1. 肝科、肺科、感染科、内科、外科、中医科门诊于5月16日恢复开诊,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15-11:30,下午14:00-17:00)。皮肤科、急诊、发热门诊、住院病房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详见我院公告。


2. 进入医院及诊室时请接受体温检测,严格实名就诊,并主动出示身份证/医保卡、苏康码、扬城通及行程码并配合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如实配合填写《预约分诊操作表》相关内容,若未如实申报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门诊就诊请尽量独立就诊,如行动不便确实需要陪伴,仅限一位陪同人员,陪同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4.来院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使用带有呼气阀的口罩;医院范围楼宇内请勿饮食;非必要情况请勿摘下口罩,并按规定将使用过的口罩丢弃在专用垃圾桶内,不得随意丢弃。


5.按照医院规定有序就诊,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隔位落座,做到一医一患一诊室,未叫到号的患者请在诊室外耐心等候。


6.如您处于医学观察期,请于观察期满后来院门诊就诊。


7.触摸公共物品后请及时洗手。


8、全面推行实名制分时段预约诊疗,电话预约0514-87837171。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