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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透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8 16:44:02 阅读次数:524次

一、投标邀请

1、招标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预算价(万元)

1

血透用水处理设备

1台

详见招标文件

2、资格审查: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514日上午8:50

4、招标文件领取:资格审查合格后网上领取。

5、开标时间:2021514日上午900

二、投标须知

条款号

内容

1

采购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血透用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地址: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

采购机构: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铭淞

联系方式:18012132078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和甘八路交汇处

3

资格标准:

(1)法人代表证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与本次招标有关的资格文件及其他资料。

4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详见投标邀请

6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7

踏勘: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注: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将纸质询价文件密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1、纸质询价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