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运维承包服务进行采购前调研,请相关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调研项目编号:YZSY-ZWK-2024006
二、调研项目简介:
污水处理运维服务包含:医院污水处理站、3个污水预消毒系统和仓颉山病区污水处理系统。包括: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日常巡查与管理(含在线监测系统运维),设备设施(含MBR膜)的维护、维修与更新,电气维护、维修与更新,消毒设备加药装置维护、维修与更新,消毒药剂、危化品的采购管理,水质检测,废气处理检测,降低污水处理站噪声和废气处理对周边的影响,全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建立健全各项台帐,配合上级部门检查等工作,本项目拟运维服务期2年。(见附件1)
三、项目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62万元(2年)。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62万元(2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四、参加调研供应商资质要求:
1.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服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者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二级以上医院污水处理站(系统)或MBR膜运行维护运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参与者参加调研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封面: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2、目录(建议标注页码)。
3、污水处理运维报价一览表。
4、公司营业执照等公司资质及简介。
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7、2021年1月1日以来,二级及以上医院污水处理站(系统)运营或MBR膜运行维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8、详细的运营方案。
9、其他材料
注:上述材料正本必须加盖投标公司的公章,一正四副按顺序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六、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0日起至5月27日14时止,每天8:15-11:45,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携带相关报名资料至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进行现场报名。
2)电子邮箱报名:请将相关资质材料(PDF文件格式)、联系人及电话发送至邮箱:731220198@qq.com,标题注明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本公司名称。
七、响应文件接收及调研信息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5月28日14:00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调研时间:2024年5月28日14:30
3、响应文件接收及调研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苍颉路2号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三楼接待室。
4.响应文件格式报名成功后发至供应商邮箱
八、联系事项
联系人:程老师、韩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837935
联系地址: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
九、其他事项:
1、若因材料未及时提交或提交不全等因素造成的报名审核未通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医院公开调研公告发布媒体为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官网,相关内容如有变动,医院将在官网上另行通知。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总务科
2024年5月20日
附件1:
采购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主体采用消毒,厌氧,好氧,MBR 工艺,出水达到(GB18446-2005)《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标准。运营规模:设计流量275吨/天+100吨/天(仓颉山病区),常规水量90m3/天, 运营最高限价62万元/2年。
二、水质要求
2.1进水水质(参考)
表2.1 进水水质
指标 |
pH (无量纲) |
CODc (mg/L) |
BOD₅ (mg/L) |
SS (mg/1) |
氨氮 (mg/L) |
TN (mg/L) |
TP (mg/L) |
进水水质 |
6~9 |
450 |
200 |
150 |
30 |
50 |
2 |
2.2出水要求
经处理后的污水应达到国家颁布的(GB18446-2005)《医疗机构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
主要水质指标如下表所示:
指标 |
pH (无量纲) |
COD (mg/L) |
BOD₅ (mg/L) |
SS (mg/)) |
氨氮 (mg/L) |
TN (mg/L) |
TP (MG/L) |
出水水质 |
6.5~9 |
≤60 |
≤20 |
≤20 |
≤15 |
20 |
1 |
三、运行范围
1、配置服务团队,对污水处理系统所有设备(含MBR膜),提供巡检、维修、改造、更新(含MBR膜)、保养、质控、比对、校准等服务,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规范操作、废水(气)达标排放。
2、配备专职人员在岗,提供全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全年有人值守。
3、负责污水处理药剂的采购、储存、备案、使用及其安全管理。(消毒药剂采用10%商品次氯酸钠溶液,预消毒采用活性氧,须根据需要随时调整,)。
4、负责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确保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联网运行,符合环保、卫健等职能部门相关要求。
5、保证污水处理系统出水和废气排放达到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一的要求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2015和排污许可证内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等。如果污水出水要求达不到传染病医院相关标准、要求所产生环保、防疫等监管部门的罚款均由运维方全额承担,并负责整改到位,相关费用、责任均由运维方承担。(指标应随国家标准调整而调整)
6、做好水质、废气自行监测:通过对污水的COD、BOD、氨氮、粪大肠菌群等水质指标的监测,以及污水站废气有害物质指标的手工监测,确保污水站出水排放和废气的各种有害物质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三方检测报告的项目、频次须符合排污许可等相关要求。
7、做好污水处理系统日常运行台账资料与文件的规范记录,协助院方做好台账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
8、做好污水处理系统运营所需相关资质材料的办理。提供技术支持协助院方通过国家生态环境部门及卫健部门的各项监督检查,并做好协调等事宜;
9、做好各种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遇到执法部门突击检查时,供应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接院方通知后须在20分钟抵达指定位置。
10、平台及台账管理
(1)按照“排污单位环境管理 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总则(试行)”的要求,负责网上及纸质台账的登记与整理,建立健全各项台帐。
(2)负责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延期申领及根据环保管理要求,做好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及江苏省企业一企一档平台填报工作。
11、操作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应急突发事件处置、设备日常维护操作等内容,操作设备、检修与维修时,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注意人身安全。运管人员调整应提前向院方报备。
12、运维方按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己方运管人员购买养老、工伤、 医疗、失业等保险。运维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运维方承担全部的经济、法律责任。与院方无关。
13、做好噪音、废气管理(含降低运行噪声和气味的措施),处理格栅机中的漂浮物和污泥、废渣的消毒、固废处理等工作,及时清理,集中放置,便于处理,做好周边环境卫生的清洁。
14、应急预案:对于设备、电气等一切可能造成污水处理系统2个小时以上不能正常运行的情况,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