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第一批)简章》,经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下列人员符合聘用条件,拟予录用,现公示如下:
医学检验科: 陈蕊、胡宏玢
人事科:陈俊
设备科:叶双春
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至2月9日
如对以上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监察室联系,联系电话:051487837915
2021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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