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工作要求,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一、我院认真落实预约实名制就诊
我院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专病门诊实行预约诊疗。为了方便您的就诊,请您做好计划,提前预约就诊。
预约方式:
(一)网络预约:
1.请登录江苏卫生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js.guahao.com)进行预约。
2.登录扬州挂号网(www.jsyz12320.cn)进行预约。
(二)电话预约:0514-87837171
(三)现场预约、诊间预约、出院病人复诊预约。
请您选择适宜的时间段,按照取号时间,提前来院,减少人员聚集。
二、来院人员进行预检分诊
所有来院人员,必须佩戴好没有呼气阀门的口罩,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做好“人人预检分诊”。
门诊入口及预检分诊处均张贴 “苏康码”“行程码”二维码,所有进入门诊的人员,提前申领好“苏康码”,通过“苏康码”闸机通道配合测温进入;无“苏康码”或体温异常人员请走人工通道,主动至预检分诊处,如实告知病情及相关情况,并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对来自中高风险区的人员和发热患者等进行苏康码、行程码拍照留痕并做好登记。请配合分诊工作人员做好所有信息登记工作。
三、根据病情和预检分诊结果到相应诊区就诊
具有以下情况的患者应直接到或告知门急诊预检分诊人员,由专人带至发热门诊就诊:
(一)发病前28 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二)发病前28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三)发病前28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四)聚集性发病(四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五)发热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非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按预检分诊指引)至发热门诊就诊。
四、门诊能自理的患者原则上不建议家属陪诊
就诊门诊能自理的患者原则上不建议家属陪诊,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原则上只允许一人陪同。门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就诊人员按序进入诊室;排队时,请保持一米间距;候诊时,请严格执行间隔入座,并保持有效距离。
五、核酸检测
为贯彻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愿检尽检”的工作要求,执行以下制度:
(一)愿检尽检人员请至第三方检测机构。
(二)拟行门诊手术/操作的患者应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7日内有效)。
(三) 发热门诊患者必须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择期住院患者在住院前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7日内有效)。
(五)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的需固定人员,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7日内有效)。
相关事项
采样时间:
周一至周日:8:15-11:00;
采样地点:
门诊东门北侧“核酸采样工作站”
报告时间:
工作日当天下午16:00门诊一站服务台取报告单,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到门诊二楼检验科窗口取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