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探视、加强陪护人员管理的公告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加强医院探视陪护人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住院期间谢绝探视,采用微信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慰问。
2、不建议陪护。如病情需要陪护者,执行“一患一固陪”制度,即一名患者只允许有一名固定的陪护人员。
3、 陪护人员需身体健康,佩戴陪护人员专用蓝色腕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方可陪护。
4、患者及陪护人员请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流行病学史调查,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不得故意隐瞒流行病学史及发热、咳嗽等症状。
5、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得随意离开病区,更不得离开医院,私自外出。
6、 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须自觉规范佩戴无呼吸阀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不允许串访其他病房,不聚集、不扎堆聊天。
7、请患者和陪护人员严格遵守医院的防控要求,理解并配合执行。如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可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