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2#、3#、4#及5#楼 消防安全评估项目二次调研公告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2#、3#、4#及5#楼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2、项目地点:扬州市邗江区苍颉路2号;
3、建筑物基本信息:
楼栋号 |
名称 |
建筑面积(m2) |
层数 |
疏散楼梯形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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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 |
地下 |
封闭楼梯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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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
门诊医技楼 |
1413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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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楼梯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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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
普通病房楼 |
1948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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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楼梯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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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
食堂宿舍楼 |
187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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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楼梯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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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
原传染病防楼 |
618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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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楼梯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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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
烈性呼吸道传染病房楼 |
396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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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闭楼梯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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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估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原有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以及相关的建筑管理规定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1#、2#、3#、4#、5#楼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并出具消防评估报告。
二、评估工作内容
(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相关信息的采集;
2、评估方法的选择;
3、火灾风险的计算;
4、消防安全等级评定;
5、安全措施和建议;
6、评估报告的编写。
(二)伴随服务内容☆:
1.首先对1#、2#、3#、4#、5#楼现场建筑防火、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对照该建筑物原设计或竣工时相应规范要求,并出具各单体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2.配合甲方与设计单位沟通,按照主管部门确认的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由设计单位出具或完善相关施工图纸。
3.对需要整改的内容,给予科学合理的整改建议,全过程跟踪技术咨询服务。
4.最终出具符合主管部门要求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配合甲方向主管部门申报资料。
三、资格要求
参加调研单位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的内容);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且单位类型为消防技术服务,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 http://www.shhxf119.com )主页“信息公开 ”-“企业信息 ”的查询截图;
5、2021年1月至今,提供与本项目类似的消防安全评估的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调研需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3、“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4、提供2021年至今消防安全评估的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数量不限);
5、其他能够体现企业综合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6、报价表。
五、现场调研时间
请有意向参加本次调研的供应商携带上述资料伍份,于2024年06月 5日09:30进行现场交流(提供时长10分钟与项目有关的PPT介绍(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案、人员配备、业绩、报价明细等),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事项
1、调研地点: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三楼党建室;
2、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773579961